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主页 >> 集团动态>> 行业资讯

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新基德教育集团             发布日期:2021-12-10

学位办〔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学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应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育人特色,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相关要求。

、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基本条件,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涵盖办学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管理制度等内容。申请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教育部在颁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时,应明确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代码、归属的学科门类发生变动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对授权进行相应调整。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位授予程序。主要程序是:审查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并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查。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思想政治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障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区域(系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其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 | 教育部


 新基德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其前身为2006年成立的兰州清思域教育服务中心,旗下有武汉淘学精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现代应用技术专修学院甘肃分豆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新基德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高等教育投资、教育培训、教育开发及管理、全日制自考办学、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业共建、国际留学服务、在线教育产品研发为主的企业。



( 免责声明:本号对所有原创、转载文章陈述与观点均保持中立,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和交流。文章、图片等版权归原作者享有,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更正或删除。)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45号
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2栋
四川: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云南: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广博路57号(昆明传媒学院)
广西: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7号(南宁理工学院桂林校区)
电话:0931-8488979 商务洽谈:18109468418(微信同号)
快捷入口 Quick Entry
更多关注集团微信
考生查查网公众号